一、电线电缆
1. 非熟练人员容易接触的线路、线芯截面面积为6mm²及以下的电线电缆不宜选用铝芯电线电缆,工业及市政工程等场所不应选用铝芯电线电缆。
2. 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烧时会散防有毒烟气,不适用于地下客运设施、地下商业区、高层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。
二、固达电缆消防配电线路敷设
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,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。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,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:明敷时(包括敷设在吊顶内),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,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;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、沟内时,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;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,可直接明敷。暗敷时,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。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、沟内;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、沟内时,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、沟的两侧,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。
三、固达电缆电力线路敷设
架空电力线与甲、乙类厂房(仓库),可燃材料堆垛,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,液化石油气储罐,可燃、助燃气体储罐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³或总容积大于100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(区)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。
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管道、可燃气体管道、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。
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,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。
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、吊顶内时,应采取穿金属导管、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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